《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如果事故处理责任认定过程真的如你所说,办案单位在程序上是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申诉。但是,不知道你认为的“现场证据信息主要不公开”是什么,你具体说到了“交警不提供呼气酒精测试视频现场”,酒驾的证据是验血的鉴定,而不是交警呼气酒精测试的视频,这个视频只能证明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不能做酒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