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
(一)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二)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三)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