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不走斑马线被撞需要承受职责吗通常要机动车方负本意外的全部职责,但是另一方有办法证明路人有犯错的,能够减轻机动车方的职责。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路人有职责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职责,不能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受。路人虽然无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限定机动车还需尽有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倒置意外发生的的,那么说明路人也就存在犯错,交警会根据犯错来判定两方具体的职责。具体的职责认定要看交警现场勘查的情况,我说只能作为您参考的依据。关于路人的限定:
第六十二条路人通过岔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岔口,或者在无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之间发生交通意外,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无犯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受赔偿职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有犯错的,根据犯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职责机动车一方无犯错的,承受不超出百分之十的赔偿职责。路人过斑马线被车通常情况下是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但路人闯红灯的情况除外。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意外当事人的做法对发生交通意外所起的作用以及犯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职责。
2、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路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能够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