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含量每百毫升小于20毫克不属于饮酒驾驶,因此没有处罚措施,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扩展资料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