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表哥是一位民警,最近在一起行政案件中他的父亲牵涉其中,而他又是这件案件的办理人员,于是他主动申请了回避,他的父亲就一直都在生他的气,所以想问下行政法基本原则回避原则中哪些人需要回避?这种情况也需要回避吗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19-11-27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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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案件当事人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一般认为,回避范围是:
    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规定“为当事人之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或与当事人有婚姻、婚约或收养关系者。”奥地利《行政程序法》将“配偶、血亲、姻亲之尊卑亲属、侄(甥),或其他更近之血亲或同等之姻亲”列为亲属。葡萄牙《行政程序法》规定了“其配偶、任一直系血亲或姻亲、二等亲内之旁系血亲或姻亲”为亲属。
    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系,实际与无异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回避,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不公。
    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向调查人员提供了证言,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做出鉴定结论,他们提供的证据成为行政机关处理本案的证据之一。
    4.与当事人之间有监护关系的。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这种职责的承担者在法律上称为监护人。
    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的。现代社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的公民身份不影响其参加社团组织,如集邮协会、书法协会等,当这些社团组织成为案件一方当事人时,作为成员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与该社团之间的关系,失去了处理本案的资格。
    6.与当事人有公开敌意或者亲密友谊的。公开敌意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曾公开向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在当事人不在场的其他公开场合表示过对其的憎恨,或者极不友好的言语。
    7.其他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这是一个兜底说明。除上述情形外,如一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有偏私的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丧失处理案件的资格。
    全文
    12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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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回避原则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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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回避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回避的原则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当中,因为所处理的事物与自身有利害关系,那么是可以申请回避的申请回避制度,实际上是属于我们国家行政程序法律当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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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吗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包括自愿原则的,双方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话,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话仲裁机构不会受理,发生争议以后就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了自愿原则之外,还有独立原则,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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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行政处罚和那个治安管理处罚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行政处罚乃行政主体以及其他合法机构依据行政法规之规范,对于尚未触犯刑事法律条文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惩戒行为。
从其本质属性来看,行政处罚无疑属于特定的行政行为范畴,它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戒措施,具备可诉性特征。
2、行政处罚法则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与执行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规范。
严格意义上讲,这部法律乃是所有行政处罚的基本准则,任何行政处罚的设定与执行均须遵循此部法律的规定,除非在该法中明确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等授权条款。
3、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个分支,亦可称之为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方面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同样应遵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是由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个人或团体实施的一种具有惩戒性质的特定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等,向水行政处罚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水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水行政处罚的,不予水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水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水行政处罚,报经批准后决定。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前款所称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是指对公民处以超过三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三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体工商户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残疾人士以个人名义向社会提供的劳务服务,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可以免除其应缴的营业税;
其次,对于残疾人士、孤寡老人以及烈士家属等个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如若向当地市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将有机会享受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优待待遇;
再次,当个体工商户由于严重自然灾害而遭受重大损失时,也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此外,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选择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家庭手工业的情况,以及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也都有所涉及。
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按照营业收入的5%比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附加税费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城建税按照所缴纳营业税的7%进行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照所缴纳营业税的3%进行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所缴纳营业税的1%进行缴纳;
(4)最后,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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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2、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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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罪6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有关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明确的,即此罪名针对的主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他们借助于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把本属于自己所在的单位所有的合法财产非法据为已有。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涉及到的金钱数目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下,而三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并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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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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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农村新建房子,原房子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购房置业方面,一旦购置了新的住房,原有的旧宅基地便须依法予以回收。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对于宅基地的申请有着极其严苛的条件规范,坚定不移地执行“一户一宅”的相关法规条例。
所谓的“一处宅基地”,即是指每位村民一户仅可合法持有并使用的宅基地,且该宅基地必须为一整块土地。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家庭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总面积不得超出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所制定的相应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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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法总则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法总则》现已失效,应当按照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针对总则的基本原则来执行,他们分别是:平等的原则、自愿的原则、公平的原则、诚信的原则、绿色的原则、公序良俗的原则。法律的制定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依照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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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项目合同金额和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将现行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
这意味着,除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另作规定的情况外,已废弃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必须在公司正式成立后的两年时间内全额缴纳出资,以及投资公司需要在五年之内完成全额资金缴纳这样的严格要求;
取而代之的是允许公司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他们愿意缴付的认缴出资额、出资的方式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个性化选择的出资期限等等这些内容,然后将这些信息完整地记录在公司章程之中。
接下来,我们还将适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
但是,如果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特殊指令对此类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仍然会按照其规定执行。
此外,我们已经废除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设定为3万元、10万元以及500万元的硬性规定;
同时,我们也不再对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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