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要求:
1、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2、在提议申请前的两年,持续拥有众多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
3、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准许后的六个月内,把众多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存款证投资除外,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准许后的六个月内作出);
4、在及其寓居地无不良记录;
5、能证明自己有本领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6、注:申请人在申请前两年,需要不间断拥有众多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
7、如果申请人的资产是存款,要求申请前两年每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账户的存款额度达到1000万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