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被判缓刑2年,现己有2年半了。已经超发生考验时限,原有刑罚不再执行,能够到外国打工。 《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时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2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年。 缓刑考验时限,从裁判确定之日起计量。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限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限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限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限定;
(四)离开所寓居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准许。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时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无本法第七十七条限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