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申请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3、《设责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医护操作规程等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医疗执业许可应该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