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其
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其
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后者夫妻双方能在法院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