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县公安局地址:成都市政府路22号其监管场所:
1、看守所负责看守、关押、管教未决犯罪嫌疑人和已决人犯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2、拘留所负责对被处以治安拘留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促进被拘留人员的思想转变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基层派出所(15个)郫筒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犀浦街派出所、安靖派出所、德源派出所、唐昌派出所、安德派出所、友爱派出所、红光派出所、团结派出所、三道堰派出所、新民派出所、花园派出所、古城派出所、唐元派出所。扩展资料:拘留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