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一、工伤构成九级伤残的,伤残方面的待遇共三个: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的,就是参保时单位申报的数额,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就是实际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苏省的规定是5万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的规定是
2.5万元。
二、请注意: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有,不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的,简单讲,就是不在单位干了才可以领取这两个补助金;江苏省规定的标准,各地级市是可以上下浮动20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要根据年限打不同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