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次修订对【前科报告制度】做了重大修改,《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根据以上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都免除了前科报告义务,你只是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是犯罪!因此你并没有犯罪记录,派出所没有理由和法律依据不给你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刑法》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