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能够与每位劳动者分别签订劳动合同,也能够由工会代表签订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商量,能够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工人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人议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公司工人一方与用人单位能够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工人权益保护、薪水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范围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能够由工会与公司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范围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议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奏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范围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范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要求等准则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限定的最低准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要求等准则不得低于集体合同限定的准则。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背集体合同,侵犯工人劳动权益的,工会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受职责;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商量解决不成的,工会能够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