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主观过错须有确定性。侵害人格权,故意、过失均可构成;小说侵权,同样如此,这种故意。过失需要有确定的内容。故意以小说侵害人格权的,作者应当有确定的动机、目的。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权,行为人必然有其确定的内心起因和追求的损害他人人格权的目的。小说创作是高尚的艺术创作活动,如果在小说创作中有败坏他人人格的动机和目的,就背离了小说创作的艺术宗旨,就是以小说作为工具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这就具有侵权的故意。例如,作家在作品中公然声称要“展览”某人,有的作家公开声明要暴露某人的“内心丑陋”,这种侵权的动机、目的就十分明确,侵害的故意十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