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大家都开始认识到,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需要通过证据来链接。那么,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有效的收集相关证据呢?
这里简单给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证据类型。
首先,是电子证据。比如配偶与外遇对象的手机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出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考虑,为了保证其证明力,最好委托公证机构及时进行公证。
其次,是文书证据,主要包括:
1.配偶书写并签名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
2.能够证明对方有出轨行为的警方出警记录、笔录等;
3.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对方有外遇行为的处理文书。
再次,证人证言。
最后,是视听资料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当然,必须要提醒大家的是,取证一定要注意手段的合法性,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会被人民法院采信,而且非法取证还可能构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