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第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限定,警告是治安处罚的一种,同时也隶属违法做法、后果和情节最轻微的一类。
第
二,原则上派出所解决的治安案件都应当建立档案,以备查看。但在实践当中,治安案件只有办公要求较好、管理完善的派出所才会建立档案,且统一保存。办公要求较差、管理相对落后的派出所,根本无要求建档,处置结束了后就随便丢弃了。
第
三,只要刑事犯罪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裁判以后,会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寄送《刑事裁判书》,派出所会留底并做犯罪记录,这种情况下将是一生的记录。
第
四,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或许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若是在大学期间受到“警告”的处罚,如果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将处罚《决定书》送到学校,学校有可能会存入个人档案。所以,只要派出所不向学校送法律文书,学校不知道,通常不会有事,更不会入个人档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