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所以,符合第一项的规定,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然,有自首情节的话,在量刑方面会有一定的减轻,具体情况需要看办案机关的调查情况的。现在这个情况下,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一方面可以会见当事人,一方面也可以跟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展,依据具体情况给您更全面、合理的意见。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或者是面谈的。也可以给您代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