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报销范围:
一、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二、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三、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新生儿住院报销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宝宝姓名页复印件;
2、住院收据及复印件;
3、费用清单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5、代办人身份证;
6、新生儿医疗证;
7、社区医院两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