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工伤已做过劳动能力鉴定,也终止停工留薪期,之后因工伤导致的其他疾病,也被工伤鉴定科确认”导致”,请问导致的这个疾病能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因工伤导致新的疾病,且该疾病被工伤鉴定机构确认与工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伤导致新疾病的医疗费用。2. 伤残津贴:如果新疾病导致职工伤残,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等级的伤残津贴。3. 停工留薪期:根据新疾病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4. 工伤复发:如果新疾病属于工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复发的相关待遇。5. 职业康复:可以申请职业康复服务,以帮助恢复劳动能力。建议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具体待遇和申请流程。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