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未履行却结案到底该如何做
[律师回复] (一)若法院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时提供财产线索等相关材料。
(二)若认为结案不符合规定,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需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