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能否同时审侵权纠纷
[律师回复] 很多当事人在打民间借贷官司时,会想着顺便把对方暴力催收、伪造借据这类侵权相关的诉求一起提了,省得再跑一次法院,实际上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把这两类纠纷放在同一个诉讼里合并处理,得结合纠纷本身的性质和你的诉求类型来区分对待。
民间借贷本质上是借款合同关系,法官审案子只会重点查双方有没有借款的共识、钱有没有实际转给对方、利息约定是否合法这些核心事实。而侵权纠纷完全是另一种法律关系,要判断有没有实际的侵权行为、行为人有没有过错、产生了多少实际损害、行为和损害之间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两类诉求的法律依据完全是独立的,就算是从同一件事里衍生出来的,只要借贷案的当事人没主动提出反诉或者用侵权相关的理由来抗辩,法院只会盯着借贷本身的争议审理,不会主动去管侵权的部分。
如果被告手里有相关证据,认为原告存在暴力催收、伪造借据、散布谣言侵犯自己名誉这类行为真的构成侵权,可以在举证期还没结束的时候正式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只要这个反诉和正在审理的民间借贷本诉是源于同一个事实或者有直接的牵连关系,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就可以把两个案子合并起来一起审。要是两者之间完全没有牵连,法院会直接告知被告,得单独就侵权的部分另外提交起诉材料。
也有不少被告会直接拿原告曾经伤害过自己人身、造成了财产损失这类侵权事由来抗辩,说自己不该还这笔借款,想要把两者的金额直接抵销。这种情况下法院只会判断这个抗辩理由能不能用来拒绝偿还借款,不会单独在这个借贷案子里判定原告是不是真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要是最后认定这个抗辩不成立,还是会正常判决被告要按约定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