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怎么判决责任
[律师回复] 酒后驾驶的责任判定覆盖行政违法、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三个层面,判定依据对应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民法典,核心区分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两种情形,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的,认定为醉酒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处于每一百毫升二十毫克到八十毫克区间的饮酒驾驶行为,首次被查处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一千元到两千元罚款。再次出现同类饮酒驾驶行为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一千元到两千元罚款。
饮酒状态下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千元罚款。
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的醉酒驾驶行为,直接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状态下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该行为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结果的,按交通肇事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存在逃逸或其他情节特别恶劣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驾情节显著轻微,比如仅做短距离挪车操作、未造成实际损害的,可免予刑事处罚。
酒驾引发事故后,酒驾方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对方存在明显过错的,可相应减轻酒驾方责任。酒驾方需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法定项目。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完成赔付,商业险可拒绝赔付,酒驾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