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离婚协议给的经济补偿能不给吗
[律师回复] (一)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双方要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不能随意不给。
(二)一方不支付经济补偿,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支付补偿款。
(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但要提供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受法律保护,双方需依约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