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法院调解后不履行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借贷纠纷在法院主持下谈妥了调解方案,结果对方拿到调解书之后转头就不认,完全没按说好的时间、金额还钱。你得先搞清楚一点,只要你和对方都已经在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上签了字,这份文书就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效力完全一样,是可以直接走强制程序的,不用再重新走一遍起诉流程。
你可以直接找当初出具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是你掌握了对方更明确的财产在其他区域,也可以去财产所在地的同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材料的时候要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调解书原件、法院开的生效证明,还有你和对方的身份材料,要是你手里有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这类明确的财产线索,也一起提交给法院,能大幅加快执行的进度。
这里要注意时间的硬性要求,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年,得从调解书里写的对方该还钱的期限满了的那天开始算。如果当初调解时说好对方分期还款,那就从最后一笔还款的履行期限满了的那天开始算这三年的时效,别错过了时间。
法院正式立案执行之后,会依法查询、冻结、直接划扣对方的银行存款,也可以拍卖变卖他名下的房产车辆这些财产,还能把对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他坐高铁飞机、住星级酒店这类高消费。如果查下来对方确实当下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会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之后你什么时候发现他有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再申请恢复执行,这时候就不受之前的三年时效限制了。
要是你自己还没在调解书上签字,那这份文书根本还没生效,对方这时候反悔的话,你不用去申请执行,直接找办案法官,法院会正常恢复原来的案件审理,最终出正式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