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了朋友,还不了钱拿房子给我,结果开发商不承认,他给我出的购房合同,还和我收取了过户费,这个算咋骗吗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欺诈行为。首先,如果朋友以自己的名义与你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过户费,但开发商不承认该合同,这可能意味着合同无效。其他方面,如果朋友明知自己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却仍然与你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这可能构成欺诈。再次,你可以要求朋友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追究其责任。最后,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