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立案多久失效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立案之后,原则上是不会出现失效现象的。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若原告在法院正式受理且立案之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恰当额度的诉讼费用,将会被视为原告自愿放弃该案的维权行动并将案件予以撤回;反之,若原告在接到传票通知后,无合法充分的理由而故意拒绝出席法庭审理或在未经法庭准许的前提下擅自离开法庭,同样会导致案件被裁定撤销。
此外,倘若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提出反诉请求的情况下,有可能会由法官以缺席审判的方式作出裁判。对于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我国相关法律规范通常规定其为三年,具体从侵权行为发生或者应该已知悉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侵权责任主体之日开始起算。除此之外,法律另外还设有特别款,针对此类情形作了详细规定。但是,如果自知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相应保护。对于权利人而言,如有特别恳请要求,可向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提交申请书,请求将保护期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