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是怎么收取律师费用的?
[律师回复] 依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离婚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计件收费,涉及财产分割的通常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如10万元以下部分按5%-8%等),也可采取计时收费等方式。须特别注意:婚姻案件明确禁止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一条)。当事人应与律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
依据索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