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鉴定费用应由哪个主体承担
[律师回复] (一)民事诉讼中的精神鉴定费用承担
谁申请鉴定谁预先垫付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分担。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费用由法院决定双方分担方式。
(二)刑事诉讼中的精神鉴定费用承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精神问题影响刑事责任能力需鉴定的,费用通常由司法机关承担,这是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职责所需。
(三)行政诉讼中的精神鉴定费用承担
当事人申请精神鉴定以证明行政行为对其精神造成损害等情况的,先由申请人垫付费用,最终按判决结果确定由哪方承担。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1.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预交鉴定费用;
2.鉴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