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商业欺诈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判定商业欺诈犯罪,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认定。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不想履行商业义务,骗到财物后就逃避返还。
(二)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像虚构商业主体资质、虚假宣传商品服务、伪造交易文件等,让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三)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具体数额按司法解释和地方规定来定。
(四)区分刑事欺诈和民事欺诈,关键看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民事欺诈是为谋取不当利益但仍愿履行义务,刑事欺诈是以占有财物为最终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