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能不能够被人继承
[律师回复] 1、按照现行民事法律规范,债权能否纳入继承范围,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债权本身的属性具体划分。
2、那些完全指向财产性收益、不依附于任何特定人身身份的合法债权,比如日常交易中签订合同形成的应收款项、没有绑定任何专属身份属性的普通财产类债权,本身就属于被继承人离世前留存的合法财产类权益,符合遗产的认定标准,继承人完成继承流程后,可以直接作为新的权利人,向原本的债务人提出履约偿债的要求。这类财产性债权的流转后续会成为遗产处置板块的常见刚需,相关的配套登记、公示规则后续大概率会逐步细化,方便权利人主张权益。
3、完全和特定人身身份绑定的专属债权,比如专门针对特定主体发放的扶养费用、赡养费用、抚抚恤费用,还有和个人专属劳务付出直接挂钩的报酬请求权,这类权益的存在基础是被继承人本身的特定人身关系,当被继承人离世后,这类权益没有单独存续的基础,会直接同步消灭,不能划入遗产范围进行分配。
4、实际办理债权继承的过程中,继承人不需要承担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额外负担,只需要在自己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限度内,同步对应结清被继承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的各类税款,还有原本附着在遗产上的相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