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肯离婚怎样可迅速结束婚姻
[律师回复]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证据要能体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之类。
(二)积极参与庭审:法院受理开庭后,要及时提交证据,并且按时参加庭审。
(三)应对首次未判离状况:要是首次未判离,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再起诉时会有较大判离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