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法自理时儿女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一)经济供养方面,儿女应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老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确保老人生活无经济压力。
(二)生活照料方面,儿女需承担照料老人日常生活的责任,若无法亲自照料,可委托他人或养老机构照料,相关费用由儿女承担。
(三)精神慰藉方面,儿女应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避免老人产生孤独感。
(四)救济方式方面,若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有权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或履行照料义务。
(五)多个赡养人协调方面,若有多个儿女,可通过协商确定赡养方式和各自承担的责任,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