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是否可由个人自诉
[律师回复] 拿到法院生效胜诉判决后,不少人会碰到对方耍赖藏财产、玩失踪,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拖着不履行的情况。很多人误以为这类追责只能找公安走公诉流程,实际上按照刑法及对应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胜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走刑事自诉路径,不用等公诉程序的流转。
启动这类自诉的核心前提有两个,一是欠了执行义务的主体实实在在做出了隐瞒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拒执行为,直接损害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二是胜诉方之前已经就对方的拒执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过案,拿到了公安或检察院出具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书面文书,确认公权机关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准备自诉材料时,要把执行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对方拒不履行的实锤证据,还有公权力机关出具的不予追责的书面材料整理齐全,直接提交到执行案件对应的属地法院。整个自诉流程里,提起申请的胜诉方要自行承担举证责任,拿出的证据必须能清晰证明对方的拒执行为已经达到刑事追责的标准。要是没提前走报案拿到公权机关的不予追责文书,这类自诉申请法院不会受理,还是得回到公诉程序推进后续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