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诈骗案不成立,公安机关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遇到诈骗报案后,要是经调查诈骗案不成立,公安机关会依照规定妥善处理。
如果是在立案阶段就查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很轻微没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又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公安机关会马上决定不立案,还会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在三天内送给报案的人。要是报案的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满意,能在收到通知书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审查。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的三十天内给出结果,并把决定书送给报案人。要是报案人对重新审查的结果还是不服,还能在收到决定书的七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再次审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作出决定。
要是在侦查过程中才发现不构成诈骗犯罪,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会立即释放,发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来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对于遭遇诈骗报案的人来说,要了解整个处理流程,保存好相关通知和决定书,维护自身知情权。而对嫌疑人及其家属,一旦发现案件不成立的情况,要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公安机关在确定诈骗案不成立后,及时终止刑事侦查程序,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