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常见证据不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一)收集盗窃罪证据时,要注重收集证明被盗物品存在及特征的物证,比如被盗财物本身、相关的购买凭证等。
(二)重视被害人陈述,详细记录被害人对被盗情况的描述。
(三)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但要确保其供述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取得。
(四)收集证人证言,找到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并记录其所见所闻。
(五)调取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以直观呈现盗窃过程。
(六)进行现场勘查并制作笔录,固定现场的相关情况。
同时,要避免收集与案件无关的证据,不采用没有事实依据的主观臆断内容,不使用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以及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无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