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十五日内怎么算
[律师回复] 1. 仲裁中“十五日”计算遵循民事诉讼期间计算规则,这一规定确保了仲裁程序在时间计算上的标准化与一致性,为当事人行使权利提供了明确指引。
2. 对于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以及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行使权利。
3.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且仲裁文书期满前交邮不算过期的规定,考虑到了实际情况,避免因客观因素导致当事人权利受损。
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在仲裁涉及“十五日”计算时,首先要精准把握开始日期,从送达次日起算。其次,密切关注期间内是否有节假日,正确确定届满日期。最后,如需邮寄仲裁文书,务必确保在期满前交邮,并保留好交邮凭证,以此保障自身权利的有效行使,防止因时间计算失误而遭受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