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第二天自首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饮酒后驾车并发生逃逸行为,尔后于次日积极投案自首的犯罪者,其所受到的惩罚,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酒后驾车的行为本身便属于违法行为,倘若酒精浓度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醉酒驾驶上限,那么便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险驾驶罪。
同时,逃逸的行为无疑会使这一违法行为的情节更加严重,会对其未来的判罚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自首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可以减轻或者甚至避免刑法惩罚的重要条件。因此,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将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比如饮酒驾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害程度、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逃逸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自首行为的真诚度等多个要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考量与评估。通常而言,若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为期3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