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律师回复]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过总公司债务在特定情形下可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虽不具法人地位,却有营业执照,能以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若分公司有管理财产,可先用于清偿总公司债务,不足部分再由总公司承担。实践里,法院会先执行分公司财产,若不能全部清偿,再执行总公司财产。所以,总公司债务可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但最终责任主体仍是总公司。
1.分公司以管理财产偿债。若分公司有财产,可先用于偿还总公司债务,这体现了责任承担的灵活性。
2.总公司承担最终责任。即便分公司先行偿债,不足部分仍由总公司承担,确保债权人权益。
3.法院执行顺序。法院先执行分公司财产,再执行总公司财产,保障债务清偿合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