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婚时有借款,另一方需负担这笔债吗
[律师回复] 一方离婚时有借款,另一方是否负担需看债务性质。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负担,离婚时一般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借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负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夫妻双方在借款时尽量共同签字,明确债务性质。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债权人应保留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证据。
3.离婚时对债务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