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后父母不给我钱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并未明文规定,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儿女有权对其父母索求教育费用及生活开支方面的支付。尽管如此,当18岁以上的儿女未能如愿获得就读大学所需的学费时,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然而这种做法并不一定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子女年满18周岁后,其父母便不再负有抚养义务,无需为其提供生活费用以及教育经费等。若此类情况发生,子女试图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在核实确认子女已经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之后,依法驳回子女的诉讼请求,使其自行承担就读大学期间的学费与生活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