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后夫妻离婚,另一方需承担债务吗
[律师回复] (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则为个人债务。
(二)确定举证责任。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
(三)根据债务性质决定责任承担。若为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若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