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类型及赔偿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谈合作签合同的阶段,可能遇到过对方明明根本没签约打算,却故意耗着你谈了大半个月,转头就和你的对手签了约的情况,这种时候如果自己为了这次谈判花了不少成本,就可以用缔约过失责任来追责。
这个责任的核心,就是签合同的协商过程里,某一方故意违反了诚信的基本要求,让信以为真的另一方白忙活,还实打实受了损失,得为这些损失承担民事赔偿。
生活里最常见的就是故意装出要签约的样子恶意耗着谈判,比如有些商家为了拖住自己的竞品,假意找你谈合作细节,拖到对方和别的合作方谈崩了就直接消失。还有的卖房的人明明自己根本没拿到房子的产权,却故意瞒着你,带你看房收意向金,临到过户才露馅。
要是谈判过程中你偶然得知了对方的核心经营秘密,转头就擅自散播出去或者自己拿来用赚好处,也属于要担这个责任的情况。除此之外,谈好需要走审批才能生效的合同,事后故意拖着不去办报批手续,或是明明已经给出了明确不能反悔的签约邀约,又临时擅自撤销,都属于这类违背诚信的行为。
赔偿的范围也有明确边界,不会让你赔对方假设合同顺利履行之后能拿到的收益,只需要把对方拉回到没开始这次缔约谈判前的状态就行。对方为了谈这次合作花的差旅费、前期对接的成本,还有提前为了后续履约备货租场地的支出,以及这些费用产生的利息,甚至部分合理的间接损失,都属于需要赔付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