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还有余款未收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时存在未收余款的,需按对应规则处理,否则会产生清算责任风险。
走法定清算流程。公司解散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未收余款属于公司债权。清算组需以公司名义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讨该笔款项。追回的款项纳入清算财产,依次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由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未清理债权直接注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未处理该债权即办理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尚有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主张权利的股东主张清偿。
做债权特殊处置。余款确实无法追回的,清算组可在清算报告中作坏账核销处理。由股东协商一致后,将该未收债权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原股东。股东可自行以个人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