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离婚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想去学校看孩子,监护人不同意,幼儿园需要向探视人要求提供哪些材料,监护人是否有知情权,如果监护人不同意,幼儿园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幼儿园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当要求探视方提供身份证明、离婚证明以及法院关于探视权的判决或协议等材料,以确认探视权的存在和合法性。监护人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了解孩子的相关情况,包括探视事宜。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探视,幼儿园应当尊重监护人的意愿,并与探视方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幼儿园可以建议探视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探视权问题。在此过程中,幼儿园应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