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事故被交警扣押了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如实配合调查。
(二)事故责任认定完成后,依据规定等待交警退还车辆;因收集证据扣押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后,主动询问领取事宜。
(三)对扣押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积极与交警沟通,了解处理进度和返还条件,尽快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