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鉴定费谁出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鉴定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该费用是为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损失金额产生的必要支出,符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的基本原则。
(二)若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各自负担的鉴定费数额。
(三)实践中,申请鉴定的一方需先垫付费用。比如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需先支付鉴定费,后续可在诉讼中主张由对方承担,最终承担方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