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二)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步骤。
(三)若调解无效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判离。
(四)若无上述法定情形,首次起诉可能不判离。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