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力
[律师回复] 结论:
破产宣告使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且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优先受偿;债权人要申报债权,连带债权人申报方式灵活;债权人能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及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能让债权人及时主张权益,避免因破产程序耗时使债权受损。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保障了其利益,体现了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债权人申报债权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必要前提,只有依法申报,才能确保自身在破产程序中的权益。连带债权人的申报方式给予了其选择空间,方便其维护整体利益。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可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等方案施加影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破产债权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