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了解一下管理人员喝酒去宿舍打员工这个事情
[律师回复] 您好,这件事要拆成三条线:打人者的治安或刑事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受伤员工能否认定工伤,三者互不替代。
一、打人者。①未造成轻伤以上的,依治安管理处罚法(二零二五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殴打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②造成轻伤以上的,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③酒后不免责。
二、单位责任。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单位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追偿。管理人员查宿舍属管理行为,单位难以免责。
三、赔偿与工伤。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可向单位主张;②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宿舍若属单位管理场所、起因是管理行为,有认定空间。
四、现在做三件事:报警留存出警记录;就诊并申请伤情鉴定;书面要求单位处理,保留考勤与宿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