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宅空置如何收取物业费?
[律师回复] 在杭州,住宅空置的物业费收取情况如下:
未交付使用的住宅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需注意的问题
业主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若违反约定逾期不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虽然有上述70%的交纳标准,但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不同约定,则需按照合同执行.